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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動態近日,省自然資源廳印發《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評審工作指南(暫行)》和《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評審專家管理辦法(暫行)》,進一步簡化礦產資源開發辦事程序,提高服務效率,減輕企業負擔。
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評審工作指南(暫行)和評審專家管理辦法(暫行)的通知
黔自然資發〔2021〕5 號
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、特區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,省自然資源勘測規劃研究院,各有關單位:
為全面貫徹落實《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(試行)》(自然資規〔2019〕7號)文件精神,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、政策和礦產資源管理的有關要求,簡化辦事程序,提高服務效率,減輕企業負擔,現將《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評審工作指南(暫行)》和《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評審專家管理辦法(暫行)》印發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本通知暫行期為三年,自印發之日起生效,《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<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審查備案工作指南(試行)>的通知》(黔國土資發〔2017〕13號)和《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<貴州省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(三合一)評審專家(暫行)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黔國土資發〔2017〕29號)同時廢止。
貴州省自然資源廳
2021年7月8日